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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制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时间:2022-05-05

51日起,兰州新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只需根据自身情况一次性作出包含“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6个方面的书面承诺,即可免于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完税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等6种证明材料,此举旨在进一步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信用承诺是指供应商对自身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规定的条件、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违背承诺应该承担的责任等,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承诺。

       2020年以来,兰州新区积极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有关精神,在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基础上,围绕放宽采购自主权、简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等方面,不断探索推行高效便捷的服务新举措。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制,是兰州新区在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有力举措,将进一步保护和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减轻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负担,同时将从根本上杜绝因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形式、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材料遗漏而导致的无效投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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